「五均六筦」是王莽新朝時期實施的一系列經濟管制措施。這些措施具體包括:
五均。這是在長安、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六大都市設立的五均官,主要負責平衡物價、控制市場供應、辦理賒貸等。五均涵蓋了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這五種民生用品的市場價格調控,以防止商人囤積物資、哄抬物價,確保市場穩定。
六筦。包括國家對鹽、鐵、酒的專賣,政府鑄錢,徵收山澤生產稅,以及經辦五均賒貸。這些措施旨在增加政府財政收入,同時限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剝削和高利貸者的活動。
然而,這些政策的實施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反而激化了社會矛盾,最終加速了新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