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四系」是中國法學教育界的重要標誌,指的是五所政法類院校和四所著名大學的法律系。
「五院」包括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現西北政法大學)、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和華東政法學院(現華東政法大學)。
「四系」則指的是北京大學法律系(現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現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吉林大學法律系(現吉林大學法學院)和武漢大學法律系(現武漢大學法學院)。
這些院校在中國的法學教育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對中國的法治發展和法制建設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