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工作交接清單時,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崗位名稱和主要工作職責。詳細列出崗位的主要職責和任務,註明每項工作的完成期限及聯繫人員和聯繫方式。
工作進度和溝通事項。說明每項任務的完成進度,包括與哪些部門及人員的溝通和跟進事項。
待辦事項和備忘錄交接。列出所有待辦事項和備忘錄,確保繼任者能夠清楚瞭解並接手。
工作文件和資料。包括政策法規、內部制度、培訓材料、操作手冊等,這些資料應整理成目錄形式,便於查找和使用。
固定資產和日常辦公用品。對所有固定資產和日常辦公用品進行實物移交,確保數量和質量無誤。
財務狀況。如果涉及財務相關的事宜,需要與財務部門進行清理,確保沒有經濟補償或工資發放等方面的問題。
簽字確認環節。在工作交接單完成交接後,交接人與被交接人在工作交接單上簽字確認,再由上級領導簽字確認,以正式完成交接。
在編寫工作交接清單時,確保清單詳細、準確,並與繼任者或上級領導進行充分溝通,以確保順利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