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的稅法,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主要包括以下兩類:
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但在一箇納稅年度內(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個人。這些個人需要對其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無住所且不居住,或者無住所但在一箇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183天的個人。這些個人僅需對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除了個人,還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業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投資者、在中國有所得的外籍人員、無國籍人員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