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通常指的是通過武力或其他強力手段迫使對方服從或順從。這種行為可能涉及占領他國領土、侵吞他國資源或奴役他國民眾。征服不僅限於物理上的強制,也包括施加影響或運用手段使對方心悅誠服,即從心裡屈服或服從。在社會和文化層面,征服還意味著被征服地域內的社會、民眾、個人基本上全面接受了征服者的思想意識、政治結構、社會形態和生產力要素。征服是一種統治權威的取得,這種權威被民眾廣泛接受並傳承。在日常生活中,征服的概念也可以用來比喻翻譯活動,其中譯者被比作征服者,對源語進行「掠奪、挪用、侵占」,將其所獲之物帶回到譯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