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作通常指的是與用人單位簽訂長期勞動契約的職工,這些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並且屬於國家的人員編制,承擔相應的工作責任。正式職工受到勞動法的保護,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辭退他們,即使辭退也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予相應的賠償。正式工作相對於非正式工作,後者通常指的是與用人單位簽訂短期契約或者沒有正式契約的工作關係。
在公務機關、事業單位中,正式工代表在編人員,而其他簽訂勞動契約的則被認為是契約工或協管,即臨聘人員。在國企、外企、民企中,正式工是指與公司直接簽訂契約的員工,而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契約的則被視為非正式工。
正式工作不僅意味著與用人單位之間有明確的權利和義務,還享有法律規定的各項保障和福利,同時擁有較大的晉升空間和發展前景。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正式職工是通過試用期並成功簽訂長期勞動契約的員工。有些企業可能會在員工入職當天就與其簽訂勞動契約,但這並不意味著員工立即成為正式職工,仍需通過試用期後才能算作單位的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