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駕駛執照的情況主要包括:
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路行駛。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飲酒或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的50%。
駕駛報廢機動車上路行駛。
一年內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
遮擋車牌、偽造車牌、使用假臨時牌照。
闖兩次紅燈達到12分滿分。
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使用過期臨時牌照。
駕駛時速超過規定限速的50%。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發生重大事故,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機動車駕駛證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先予扣留,違法行為人無正當理由未在15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收處理。
此外,如果駕駛人未交罰款、被記錄扣滿12分且在規定時間內不去參加學習或技能考試,也可能被吊銷駕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