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命的個體的總和
人口因素是構成人類社會的基本單位,即有生命的個體的總和。它包括多個方面,如人口的數量、構成、分布、素質,以及人口的繁衍和發展變化狀況。人口因素不僅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之一,而且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必要條件。它對社會的發展起著影響和制約的作用,但並不直接決定社會的發展方向。人口因素包括靜態和動態兩個方面:
靜態人口因素:包括人口規模和人口結構,其中人口結構又可分為自然結構、社會經濟結構、空間結構。
動態人口因素:涉及人口的發展、人口遷移等方面。
人口因素的社會制約性使得社會可以對人口增長實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人的生存和發展依賴於社會生產的發展,而人口的數量、質量等因素取決於一定社會的生產方式、經濟發展水平、社會制度以及開化程度。在不同的生產方式下,人口遵循不同的發展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