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實行犯
共同正犯,也稱為共同實行犯,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的客觀方面行為的情形。
共同正犯的特點是參與者都直接實施了實行行為,共同製造了違法事實。在共同正犯的場合,即使某些參與者沒有直接造成結果,或者沒有實施構成要件行為,也可能對結果的發生承擔刑事責任,這取決於他們在共同犯罪中發揮的作用。例如,在某些案件中,即使沒有直接擊中目標的參與者,也可能因為對結果的發生起到了重要作用而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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