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詞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用於解決案件、平息糾紛的正式裁判文書。
判詞通常由負責審理案件的官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撰寫,它不僅包括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還涉及對相關法律條款的引用,以及對案件的處理決定。在古代,判詞也被稱為「判」、「判語」或「判牘」。在當代,判詞則通常被稱為「裁判文書」。
判詞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用於解決案件、平息糾紛的正式裁判文書。
判詞通常由負責審理案件的官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撰寫,它不僅包括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還涉及對相關法律條款的引用,以及對案件的處理決定。在古代,判詞也被稱為「判」、「判語」或「判牘」。在當代,判詞則通常被稱為「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