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什麼是劣後債權

劣後債權是指在破產清償順序上排列於普通破產債權之後的債權。以下是詳細介紹:

劣後債權在普通破產債權完全受償後仍有剩餘財產時纔可能受償。

劣後債權雖在破產程序中可受清償的權利未被剝奪,但通常包括破產宣告後產生的利息、損害賠償金及違約金、債權人個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罰金、罰款、追繳金等。

劣後債權的分類主要包括法定強制劣後債權、約定劣後債權和法官裁定劣後債權。

法定強制劣後債權是破產法規定的,在破產財產清償所有優先債權和普通債權之後才能獲得清償的債權。

約定劣後債權是破產人與債權人事先約定該債權在破產時應劣後受償的債權。

法官裁定劣後債權是在英美法中,根據“深石原則”及其引申法理,破產法賦予法官在審理後可爲公正分配目的而裁量確定特定債權劣後清償的權力。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