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一種法律規範,旨在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爲,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這種法律旨在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同時制止那些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不正當競爭行爲。不正當競爭通常指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或公認的商業道德,採用欺騙性、不公平的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爲。這些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假冒註冊商標、僞造質量標誌、進行賄賂等。
《反不正當競爭法》還規定了一系列具體的法律條文,明確了哪些行爲被視爲不正當競爭,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措施。此外,該法律還強調了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在維護公平競爭中的角色和責任,例如禁止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或妨礙商品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