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總體規劃是指爲實現在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發展方向,併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和協調城市空間佈局的一項綜合性、全局性、系統性、戰略性的工作。
城市總體規劃通常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考慮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和現狀特點,涉及城市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生態等各個方面。其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城市土地利用、空間佈局、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經過法定程序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文件,是編制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和實施城市規劃行政管理的法定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還涉及選定規劃定額指標、制訂城市遠近期目標及其實施步驟和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