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是指個人依法自主決定自己的婚姻事宜,不受外力強制和非法乾涉的權利。
婚姻自由具體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結婚自由意味著個人有權根據自己的意願決定是否締結婚姻關係,不受強迫、欺騙或乘人之危的干擾;離婚自由則意味著夫妻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解除婚姻關係,提出離婚的一方不受非法乾涉。這些權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民法典》中明確規定的。
同時,婚姻自由並非無限制,它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符合法律的條件和程式。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