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所在地
家庭地址通常指的是戶籍所在地,也就是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這個地址是公民在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的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根據我國戶口登記條例,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地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地址並不一定是指現住址,而是指戶口本上的地址。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家庭所在地也可以是當事人整戶(家庭成員)在工作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居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