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語是英語語法中的一個概念,主要用於構成句子的主語位置,但實際上並不執行動作。其目的是使句子結構更加平衡和清晰,常用於代替較長或複雜的主語。形式主語在句子中通常由代詞「it」擔任,而真正的動作執行者或主題則放在句子的末尾。
形式主語常見於以下結構:
動詞不定式作為形式主語。不定式作為邏輯主語,用於構成句子的主語,如「To learn English is important」(學習英語很重要)。
動名詞作為形式主語。動名詞形式用於構成被動語態,如「Writing a book takes time」(寫一本書需要時間)。
名詞性從句作為形式主語。名詞性從句放在主語的位置上,如「What he said surprised me」(他說的話讓我感到驚訝)。
此外,還有「There+be」結構、「It+不及物動詞」和「It+形容詞」等形式主語結構。這些結構在英語中被廣泛使用,尤其是在正式和學術寫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