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的含義:
承諾是一箇漢語詞彙,指的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全部條件,以與要約人訂立契約爲目的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在商務和法律領域,承諾也被稱爲“接受”或“收盤”。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一旦作出並送達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約人不得拒絕。承諾可以通過通知的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據交易習慣或要約的表明通過行爲作出。承諾一旦撤回,必須於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同時到達要約人。
承諾的應用場景:
在商業交易中,承諾是與“發盤”或“發價”相對的概念,此時承諾稱作“接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它是合同成立的關鍵步驟。
承諾的其他含義:
更廣泛地,“承諾”也可以理解爲對某項事務的答應照辦,這不僅僅侷限於商務或法律領域。
綜上所述,承諾不僅是法律和商務領域中的一箇重要概念,也是日常生活中表達同意或決心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