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爭是一箇多義詞,具有不同的含義和用途。在廣義上,鬥爭指的是在不穩定或打破穩定的環境下,矛盾雙方相互衝突的性質,其中一方力求戰勝另一方。這種意義上的鬥爭是哲學層面的,涉及到鬥爭的目標、對象、任務、方式方法、能力本領、戰略策略等方面。
鬥爭也可以指羣衆當面批判、控訴的過程,這是一種沒有妥協、商量的餘地,必須戰勝對方的方式。此外,鬥爭還可以指自我革命的過程,即發現和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改變的勇氣,體現出來的是自我修復的能力。
在辯證法中,鬥爭是一箇有嚴格涵義的哲學概念,指的是矛盾雙方互相對立或排斥的性質,不能按照日常生活中不嚴格的理解望文生義地濫用。
綜上所述,鬥爭既可以是哲學層面的矛盾衝突,也可以是羣衆的批判控訴,或者是個人自我革命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