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行政學,也稱爲新公共行政運動,是20世紀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社會和政治動盪的產物,是對傳統公共行政學的一種批判和發展。
新公共行政學強調公共行政應該更加關注公共利益和社會的公平,而不僅僅是效率。它批評了傳統公共行政學缺乏明確的思想哲學框架,並主張行政人員在尋求社會公平的過程中應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新公共行政學認爲,公共行政應該追求社會公平、關注社會不平等,並致力於實現良好的管理和社會公平。
此外,新公共行政學還強調參與式治理的重要性,包括政府組織成員的內部參與和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公民參與。它批評了傳統公共行政模式的價值中立和狹隘內視性,強調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性質,併爲後來的公共管理研究提供了基本的價值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