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的一種組織形式
氏族制度是原始社會的一種組織形式,基於血緣關係建立的社會和經濟基本單位。
氏族制度通常出現在舊石器時代的晚期,並一直持續到新石器時代。在這種制度下,人們過著群體生活,共享祖先,共同勞動,共同分配食物和資源,通常沒有階級或貧富差距。氏族成員通常有一個共同的祖先,他們共同生活、共同生產、共同戰鬥,財產公有,並有共同的語言、崇拜和葬地。氏族內部實行血緣婚制度,包括普那路亞婚姻、伙婚制家庭、偶婚制家庭等。氏族有一個族長(或酋長、首領),由族內成員選舉產生,負責領導和管理氏族事務。
此外,氏族制度還可能包括胞族和部落等更高級的組織結構。胞族是由幾個有共同血緣關係的氏族聯合而成,而部落則是由幾個大氏族或胞族聯合形成。這種組織形式是人類最早的社會組織之一,對後來的社會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