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條,全稱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是中國政府爲了改善水環境質量、保障國家水安全而制定的法規。該計劃由中國環境規劃院牽頭編制,於2015年4月由國務院發佈。水十條的目標是:
控制污染物排放:通過嚴格的環境准入和淘汰落後產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優化產業佈局,促進循環發展,減少對水資源的依賴。
節約保護水資源: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超采地下水,提高用水效率。
強化科技支撐: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加強基礎研究和前瞻技術研發。
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通過水價改革、稅收政策等手段,促進多元投資和環保服務業的發展。
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懲環境違法行爲。
切實加強水環境管理: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全面實行排污許可證管理。
全力保障水生態環境安全:建立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機制,確保飲用水安全。
水十條還提出了具體的時間節點目標,如到2020年,長江、黃河等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高於93%。到2030年,全國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比例總體達到75%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總體爲9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