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畫技法是指藝術家在創作油畫作品時所採用的各種技術和方法。油畫技法的複雜性是由工具材料的限定所導致的,幾個世紀以來,藝術家在實踐中創造了多種油畫技法,使油畫材料發揮出充分的表現效果。
油畫技法中最基本的技法有三種:
透明薄塗畫法。以揚·凡·愛克爲代表,這種技法主要是進行色彩罩染,使兩種顏色通過視覺調和產生第三種顏色,這種畫法分爲透明色重顯和薄底透明罩色兩種形式。
不透明厚塗畫法。以威尼斯的提香爲代表,這種技法在繪畫過程中用深棕色或銀灰色畫出較嚴格的素色油畫,然後罩上透明色,以提高整個畫面的透明度。
折衷畫法。以佛蘭德斯的魯本斯爲代表,這種技法融合了南北技法,暗部透明薄塗、亮部不透明厚塗。
此外,還有層次畫法、直接畫法和近代畫法等:
層次畫法。對作品進行多層次着色,先用單色畫出整個形體,然後用顏色進行層次塑造,形成色塊之間的對比。
直接畫法。在畫布上作出物體的大致輪廓後,憑藉對物體的色彩感覺或者對畫面色彩的構思鋪設顏色一次性完成。
近代畫法。19世紀以前的畫家大都採用這兩種畫法,製作作品的時間一般較長,有的畫完一層後經長期放置,待色層完全乾透後再進行描繪。
這些技法雖然各有特點,但都沒有脫離開這三種基本的傳統油畫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