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是指具有共同歷史傳統和相似外部特徵的若幹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的總稱。
「法系」的劃分不僅僅基於地理因素,而是基於法律的傳統、歷史背景和法律文化。例如,大陸法系起源於古羅馬法,以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為代表,主要分布在歐洲大陸、拉丁美洲和亞洲的一些國家;英美法系則起源於英國中世紀的法律,主要特點是判例法,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
此外,「法系」還體現了不同國家和地區在法律發展過程中的共性和差異,包括法律淵源、法律結構、法官許可權和訴訟程式等方面的不同。
「法系」是指具有共同歷史傳統和相似外部特徵的若幹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制度的總稱。
「法系」的劃分不僅僅基於地理因素,而是基於法律的傳統、歷史背景和法律文化。例如,大陸法系起源於古羅馬法,以1804年的《法國民法典》為代表,主要分布在歐洲大陸、拉丁美洲和亞洲的一些國家;英美法系則起源於英國中世紀的法律,主要特點是判例法,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
此外,「法系」還體現了不同國家和地區在法律發展過程中的共性和差異,包括法律淵源、法律結構、法官許可權和訴訟程式等方面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