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一種在黨和政府領導下,綜合運用政治、經濟、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種手段,解決社會治安問題,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系統工程。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核心目標是實現社會穩定,減少重大惡性案件和多發性案件,降低社會醜惡現象,改善治安混亂地區和單位的狀況,提高羣衆的安全感。其工作範圍包括打擊犯罪活動、防範違法犯罪的發生、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識、加強治安管理和社會控制等。通過加強基層組織和制度建設,落實各項措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構成了一箇有目標、有要求、有責任、有獎懲的整體系統。
此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還強調羣防羣治,即羣衆自己組織起來,預防和治理違法犯罪,維護所在地區或單位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