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或出版單位的負責人
總編輯是新聞或出版單位的負責人,負責研究、制定和實施工作方針,組織領導編輯部的日常業務工作。
總編輯的職責包括領導制訂長期或短期的選題計劃、組稿計劃和出書計劃,批準書稿的採用與否,並直接審讀重要稿件。總編輯還需領導和監督各編輯部(組)的工作,對出版社的出版物質量負完全責任。在國家新聞或出版單位中,總編輯的職務屬於司局級行政職務。
總編輯的角色和職責可能因媒體的類型和規模而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在較小的媒體機構中,總編輯可能需要自行參與編採業務。
在較大的媒體機構中,總編輯通常只是編採部的專業經理人,負責規劃編採走向,而不直接參與編務。
此外,如果新聞或出版單位沒有設定社長,總編輯除了管理編輯業務外,還要管理行政工作。如果單位設定了社長,總編輯則專門負責編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