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通常是指與事業單位或政府機構通過簽訂合同或聘用合同確立工作關係的員工。
聘用人員與傳統的正式員工在職務級別、工資待遇、工作性質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聘用人員一般不具備行政級別,工資待遇也通常低於正式員工,並且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一些福利待遇。他們可能是具有一定專業技能的勞動者,如文祕、會計、計算機技術人員等,也可能是從事輔助性工作的勞動者,如保安、保潔員等。聘用人員的工作性質較爲靈活,可以從事各種崗位的工作,但通常不具備晉升空間和職業發展機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和不同類型的事業單位在聘用人員的管理上可能存在差異,具體情況需要結合當地政策和相關規定進行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