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山是中國農村的一種土地經營制度,指的是在農業集體化後,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將荒山劃歸農戶經營的小塊山林。
自留山的特點是山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而林木和林產品的使用權及所有權歸個人。農戶對自留山擁有經營自主權,可以栽植樹木、進行撫育改造和開展林副產品生產。自留山上的林木所生產的木材和其他林副產品歸農戶支配,既可以自用,也可以按政策規定出售。這種制度旨在促進農業生產和增加農民的收入,同時確保國家的山林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護。
自留山是中國農村的一種土地經營制度,指的是在農業集體化後,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將荒山劃歸農戶經營的小塊山林。
自留山的特點是山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而林木和林產品的使用權及所有權歸個人。農戶對自留山擁有經營自主權,可以栽植樹木、進行撫育改造和開展林副產品生產。自留山上的林木所生產的木材和其他林副產品歸農戶支配,既可以自用,也可以按政策規定出售。這種制度旨在促進農業生產和增加農民的收入,同時確保國家的山林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