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性問題涉及規範的基本功能或作用,即它們對個體心理、行爲和狀態的影響,使之符合規範的要求。規範性體現在規範命題中,離開了規範這一載體,規範性就不能存在。人類社會的各個領域都存在規範與規範性問題,因此規範問題具有最大的普遍性。
規範(norms)表述“應該或不應該”,包括“應是”(ought to be)和“應做”(ought to do)。前者指事情的“應然”,表現爲規定或引導某種事情的理想;後者指明行動的“應然”,表現爲指導或規導行動的規範。規範性(normativity)則是指某一規範對行動主體及其行動具有規範性或規範效力。
在教育學的領域,規範性問題包括賦予意義、價值評價和確立規範等問題。佈列欽卡提出的實踐教育學面臨的四個主要任務中,就包括了提出教育理想與目的,爲教育行動和構建教育制度提供實際的規則、建議或指導,以及引發、促進那些圍繞教育者的教育活動的價值取向或意向。
規範問題還可以在符合學科本身要求的邊界範圍內,以該學科特定的概念或範疇來解說問題以闡述自己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