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辯論是一種特定的論證方法,它通過違背邏輯規律和理性原則,製造虛假的聯繫和因果關係,以達到混淆視聽和誤導他人的目的。
詭辯論者通常從主觀出發,利用片面的、表面的或甚至是不相關聯的現象來支持其論點,而不是通過實事求是的分析和邏輯推理來揭示事物的內在聯繫。這種方法的特點包括但不限於:強調事物的相對性而忽視其絕對性,通過斷章取義、偷換概念或強詞奪理的方式來論證,以及對辯證法的歪曲理解。詭辯論在哲學上通常與主觀唯心主義和相對主義相聯繫,其核心在於通過靈活多變、缺乏穩定性的論證來適應和支持任意觀點。重要的是,詭辯論與一般的武斷或謠言不同,後者通常缺乏合理的依據或完全是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