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戀,拼音爲tān liàn,是一箇漢語詞語,意指對某人或某物有強烈的渴望或留戀。
貪戀這個詞語既有褒義也有貶義。褒義上,它指對某人或某物有深深的依戀或留戀;從貶義上看,它表現爲貪婪,即得到了還想要更多。貪戀通常與強烈的佔有慾望相關,比如對權力、財富、物品或情感的過度渴望。這種渴望可能導致不滿足感和痛苦,因爲它通常與對更多或更好的渴望相關。
在某些情況下,貪戀可以被視爲中性的,例如在戀愛關係中,雙方的相互吸引和貪戀是關係發展的自然部分。然而,當貪戀導致對物質的過度追求而忽視其他更有價值的事物時,它可能具有負面的含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