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代償通常指的是在借款人未能按照契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由第三方擔保人或保險公司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行為。這種代償行為會在借款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中留下記錄,且這種記錄是不可消除的,對借款人的信用記錄產生長期影響。
具體來說,貸款代償有兩種主要形式:
擔保人代償:當被擔保人未能按時償還貸款時,擔保公司或保險公司會代替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代償後,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即有權要求被擔保人償還代償的債務。同時,擔保人也可能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押物的處置權。
個人徵信擔保代償:這是指被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由擔保人代為償還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借款人的徵信報告中會記錄這筆債務由擔保人代為償還,而借款人自己沒有履行還款義務。
貸款代償的記錄會永久保留在借款人的徵信報告裡,對於貸款機構來說,代償比逾期更為嚴重,因為它表明借款人失去了還款能力。如果借款人逾期或違約,徵信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支付機構會向借款人催收並代替其進行還款,然後將還款信息上報至徵信系統。代償記錄不會像逾期記錄那樣在5年後消除,即使借款人在還清代償的欠款後,代償記錄仍然會保留在徵信報告上。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通常不直接在個人債務關係中擔任擔保人角色,而是由政府指定的擔保法人來承擔這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