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說團體,也稱爲院外活動集團或院外遊說集團,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的一種特殊輿論活動現象。這些團體運用各種手段,包括製造輿論、收買或脅迫議員,以左右國會的立法和影響政府的決策。在美國政治體系中,遊說團體已經成爲一箇重要的組成部分,他們在議會的走廊或接待處(lobby)進行活動,因此有時也被稱爲議會兩院之外的第三院。這些團體通常代表不同的利益集團,如石油幫、銀行幫、醫療幫等,他們在提案階段遊說議員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議案,在議會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有利於本集團的證詞,並在議會辯論階段爲議員提供情報和資料,協助議員準備演說詞和辯論策略。
在法國,根據“薩班法案2”(loi Sapin2),遊說團體被定義爲那些通過與政府或部長級內閣成員、議員或議會合作者聯繫,影響公共決策,特別是法律或法規內容的組織。這些組織的工作還包括組織飯局或活動以保持與所有政治行爲體的特權關係,並且他們可能會發表由學者簽署的報告,作爲學術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