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或事由,對他人財物進行控制和支配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違反了法律規定,因為占有是一種狀態,涉及到對物品或財物的控制和掌控。在法律上,非法占有不僅是行為的表現,有時也反映了行為人的心態,特別是在刑法中,如集資詐欺罪、貸款詐欺罪、信用卡詐欺罪等罪名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常是構成犯罪的主觀要件之一。
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無合法根據取得、控制他人財物;二是行為人獲得對他人財物的實際控制。這種控制可以是物理上的,也可以是法律上的。在司法實踐中,法院通常會根據行為人對獲得財物的處置情況來考察其主觀目的,以確定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圖。例如,如果行為人在取得財物後拒不歸還,這可能被視為非法占有的表現。然而,僅憑未返還的事實並不能直接得出行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結論,因為可能存在其他原因導致未返還的結果。
綜上所述,非法占有涉及對他人財物的無權控制和支配,這種行為通常違反了法律規定。在法律實踐中,通過考察行為人對財物的處置情況,可以推斷出行為人的主觀目的,從而確定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