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限"的正確表述應該是"杖限",它有兩個主要的含義:
杖限是指刑法規定的杖擊數目。這個概念出自《魏書·刑罰志》,其中提到「理官鞫囚,杖限五十,而有司欲免之則以細捶,欲陷之則先大杖。」。
杖限也可以指舊時官府要下屬限期完成某事、逾期則予以杖罰的公文。
此外,"杖限"在句子中可以作為賓語或狀語使用。
"仗限"的正確表述應該是"杖限",它有兩個主要的含義:
杖限是指刑法規定的杖擊數目。這個概念出自《魏書·刑罰志》,其中提到「理官鞫囚,杖限五十,而有司欲免之則以細捶,欲陷之則先大杖。」。
杖限也可以指舊時官府要下屬限期完成某事、逾期則予以杖罰的公文。
此外,"杖限"在句子中可以作為賓語或狀語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