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份,也稱為股權代持、委託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
在這種安排中,實際出資人(即被代持人)與名義股東(即代持人)通過協定約定,讓名義股東代替實際的出資人行使股東的權利和義務。雖然在工商登記名冊上顯示的是名義股東的名字,但真實的出資義務和享有的股東權利實際上都屬於實際的出資人。代持股份的形式主要包括職工持股會或工會持股、自然人「代位持股」(通過「顯名股東」與「隱名股東」簽署「委託投資協定」)、「殼公司」持股(自然人股東先成立若乾公司,再由這些公司對實際運營公司投資)以及由信託機構代位持股。
代持股份雖然為實際出資人提供了靈活的股權管理方式,但也存在法律風險,如代持股人出現債務問題或其他法律糾紛時,實際出資人的利益可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進行代持股份操作時,應當仔細考慮並管理相關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