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和"以下"的用法在中文中有不同的含義,主要取決於具體的語境和所使用的法律條文。
在日常語言中,"以上"和"以下"通常用來表示數量、程度、階段等超出並達到某一標準或者位置、次序、品第、級別或樹木在某一點之下。
在法律中,"以上"和"以下"的含義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而《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則規定,「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超過』、『以外』不包括本數。
因此,"以上"和"以下"是否包含本數,需要根據具體的法律條文來判斷。在日常使用中,如果不特別指明是否包含本數,一般默認是不包括本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