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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請公

申 請公共租 賃住房需要 滿足一定的 條件。首先,申 請人 應在本地 無住房或者住房面 積低 於 規定 標準。其次,申 請人的收入和 財 產 應低 於 規定的 標準。 對於外 來 務工人 員, 還需要在本地 穩定就 業 達到 規定的年限。具 體 條件由直 轄市和市、 縣 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 門根 據本地 區 實 際情 況 確定, 並 報本 級人民政府 批准 後 實施,同 時向社 會公 布。

申 請公共租 賃住房的方式可以是家庭、 單身人士或多人合租。家庭申 請 時,需要 確定一名符合 條件的家庭成 員 為申 請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 贍 養、 撫 養、扶 養 關係的共同居住生活人 員可以作 為共同申 請人。 單身人士申 請 時,本人即 為申 請人。多人合租的情 況下,所有合租人均需符合申 請 條件,且人 數不超 過3人, 確定其中一人 為申 請人,其他人 為共同申 請人。申 請人 應年 滿18周 歲,在主城 區有 穩定工作和收入 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並符合政府 規定的收入 限制。

申 請公租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手 寫申 請 書(黑色水性 筆 書 寫, 簽名按手印)。

申 請人及共同申 請人(除申 請人之外的家庭成 員或合租人)的身份 證原件及 複印件(正反 兩面)。

申 請人及共同申 請人的 戶口簿原件及 複印件。

對於 單身、 離 異或 喪偶人士,需要民政局婚姻登 記 機 構 開具的 單身 證明。

離 異人 員需提供 離婚 協定 書和房屋 財 產分割 證明(法院判 決)。

已婚人士需提供 結婚 證原件及 複印件。

所有成 員的收入 證明(原件), 包括工作收入 證明、近12 個月工 資 存摺明 細/ 銀行 對 賬 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