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電子煙是否違法取決於具體的場合和情況。以下是一些相關情況介紹:
在大多數場合,使用電子煙並不違法,因爲電子煙中的液體通常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學物質,這些物質本身並不違法。然而,在特定的公共場合,如火車、飛機等,使用電子煙可能會被視爲違法行爲,因爲電子煙在燃燒時會釋放煙霧,可能會觸發煙霧報警器,從而影響公共安全。
在未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經營售賣電子煙是違法的。根據《菸草專賣法》第十三條規定,未經許可銷售菸草製品屬於違法行爲,因爲電子煙也屬於菸草製品範疇。
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也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七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
因此,使用電子煙在大多數情況下不違法,但在特定公共場合、未經許可私自銷售或向未成年人銷售則屬於違法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