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合法行政。行政機關的實施和管理應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沒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不得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影響或增加其義務。
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應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必要、適當,避免對當事人權益造成損害。
程式正當。行政機關應公開行政管理內容,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
高效便民。行政機關應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全面、準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
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同時,也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
這些要求確保了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時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