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職責主要包括防火、防盜以及保障責任區域內的人身安全,維護公共秩序,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治安秩序。
保全的工作內容通常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項:
巡邏服務。在特定區域、地段和目標進行巡查和警戒。
門衛服務。負責客戶單位出入口的守衛、驗證和檢查。
守護服務。對特定的目標進行看護和守衛。
押運服務。採取隨財物守衛方式,保衛客戶財物運輸的安全。
技術防範服務。運用科技手段和設備,為客戶提供區域和目標的安保服務。
監控監控設備。監控轄區動態,排查可疑人員,及時上報設備異常情況。
維護秩序。負責出入口的安全警衛,管理進出人員和物資,維持公司門口的秩序。
處理危險品。勸阻旅客帶進店內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對不聽勸告者上報處理。
報告工作。在巡邏過程中,對已經發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災害事故,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並保護現場。
保全在工作時間通常需要穿著制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突發事件迅速回響並正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