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治手段
保甲制度是中國封建王朝時代長期延續的一種社會統治手段。它最本質的特徵是以「戶」(家庭)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不同於西方的以個人為單位。保甲編組以戶為單位,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各保就該管區域內原有鄉鎮界址編定,或併合數鄉鎮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鄉鎮一部編入他鄉鎮之保。這種制度實行各戶互相監視和互相告發的連坐法,以及各項強迫勞役辦法。
社會統治手段
保甲制度是中國封建王朝時代長期延續的一種社會統治手段。它最本質的特徵是以「戶」(家庭)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不同於西方的以個人為單位。保甲編組以戶為單位,設戶長;十戶為甲,設甲長;十甲為保,設保長。各保就該管區域內原有鄉鎮界址編定,或併合數鄉鎮為一保,但不得分割本鄉鎮一部編入他鄉鎮之保。這種制度實行各戶互相監視和互相告發的連坐法,以及各項強迫勞役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