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和基金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安全性:信託產品的安全性通常高於基金,風險較低。
投資範圍:信託產品的投資範圍相當廣,既可以投資證券等金融產品,也可以投資實業,而基金的投資範圍相對有限,例如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範圍目前只限於股票和債券。
流動性:信託根據簽訂的協定,在一段時間以後可以收回,也可以協定轉讓他人。封閉式基金可以在二級市場買賣,而開放式基金則可以贖回。整體來看,基金的流動性強於信託。
主體不同:信託的主體是信託公司,而基金的主體是基金公司。
法律適用不同:信託投資受到《信託法》及其配套法律保護,基金投資則受到《基金法》及其配套法律保護。
投資門檻不同:信託產品的起投金額通常較高,動輒幾萬、幾十萬,而基金一般是小額投資,上百塊或者幾千塊就可以投資。
監管方面:基金的募集必須經過證監會的批準,運行中受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監管。而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募集無需銀監會的批準,但需要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在運行中接受銀監部門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