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名人做自己想做的事,例如:
1. 賈伯斯:他的一生都致力於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即創造出令人滿意的、符合自己審美的產品,如蘋果的iPhone、iPad、Mac等。
2. 特蕾莎修女:她年輕時便立志要幫助那些處於社會底層和被社會遺忘的群體,於是她克服種種困難,最終在世界各地奔走,為那些無助的人提供幫助。
3. 托馬斯·愛迪生:他一生髮明了電燈、電影等眾多造福人類的發明,他也是小時候被老師認為不可能成才的學生,但是愛迪生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理想,他做自己想做的事,成為世界著名的發明家。
4. 麥可·傑克遜:他始終堅持自己的音樂夢想,即使在生前經歷了許多挫折和質疑聲,他也從未放棄。
總之,這些名人的共同點是他們都敢於追求自己的夢想,並為之付出努力,最終實現了自己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