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 輯 規律
充足理由律是一 條 邏 輯 規律,它要求在思 維和 論 證 過程中, 為了 確定 一個判 斷的正 確性, 必須有充足的理由。
如果 沒有充足的理由, 論 斷就不能成立,也 沒有 說服力。充足理由律不 僅要求 論 斷的 確定性, 還要求判 斷 與判 斷之 間的 邏 輯 聯繫。它 強 調的是,任何判 斷都 必須 基於真 實且相 關的理由, 這些理由 與所要 論 證的判 斷有 內在的、必然的 邏 輯 聯繫。只有 這 樣的理由才能 稱作充足的理由,只有 這 樣的根 據才能叫做充分的 論 據。
充足理由律是保 證思 維 論 證性的重要原 則,但在 實 際 套用中, 一個合乎 邏 輯的 論 證是否具有 說服力,也受到接受者的立 場、 觀 點、 經 驗、知 識水平和接受能力等因素的影 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