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職通常指的是依法享有任免權的機關按照法律或制度規定免去公職人員所擔任的職務。具體來說,免職主要有以下幾種含義:
正常的職務調動。這種情況下的免職不含褒貶,是公職人員因工作需要或任職期滿等原因而進行的正常崗位調整。
組織處理措施。適用於那些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在這種情況下,免職具有一定的懲戒性,免職後這些幹部在一定時間內不得安排領導職務或被提拔和晉升。
作為對違紀違法幹部的先期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免職是在正式處分前將幹部調離崗位,以避免造成更大損失並確保審查調查的順利進行。
免職並不等同於撤職,它只是意味著公職人員不再擔任現任的職務,但級別待遇通常保持不變,有可能被平調到相同級別的崗位,未來還可能被重新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