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台證,全稱中國台灣地區入台證,是前往中國台灣地區的旅客必須申請的一種證件。申請入台證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證和戶口簿複印件。申請人需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和戶口簿的複印件。
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需為6個月內的照片,要求露出雙耳,五官清晰,不得修飾。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通行證需在有效期內,且剩餘有效期需超過6個月。
財力證明。年滿20歲的申請人需提供財力證明,如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銀行存款證明、年收入12.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單位證明或銀行金卡證明等。
在職證明。僅限於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的在職證明並加蓋公章。
緊急聯絡人信息。需填寫緊急聯絡人的詳細信息,包括身份證複印件和戶口簿複印件。
申請書。填寫《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申請書》或《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如實詳細填寫各項信息。
在台灣期間的住宿證明。如酒店預訂等。
辦理流程如下:
前往當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手續。
材料審核通過後,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檢查通過後,將材料提交給台灣方面進行最終審批。
審批通過後,可領取入台證。
注意,所有提交的材料都應確保真實有效,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可能會導致申請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