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意思是,在面對兩種可能帶來負面後果的情況時,應該選擇其中後果較輕的那種。 這是一種權衡利弊的決策原則,即在兩個不利的選項中,選擇相對較好的那一箇。這個成語強調在不利的情況下,也要做出理智的選擇,以減小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