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制度是清朝初期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和軍事制度,起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
努爾哈赤於1601年建立,最初有黃、白、紅、藍四種顏色的旗幟,稱為四旗。後來,在1615年增加了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形成了八旗制度。八旗制度下,滿族社會被分為軍事組織,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此外,八旗制度還包括了蒙古八旗和漢八旗,分別由蒙古族和漢族組成。其中,鑲黃、正黃、正白三旗被稱為「上三旗」,由清朝最高統治者直接控制,主要作為皇帝的親兵。
八旗制度是清朝初期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和軍事制度,起源於滿洲(女真)人的狩獵組織。
努爾哈赤於1601年建立,最初有黃、白、紅、藍四種顏色的旗幟,稱為四旗。後來,在1615年增加了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形成了八旗制度。八旗制度下,滿族社會被分為軍事組織,平時為民,戰時為兵,具有極強的戰鬥力。
此外,八旗制度還包括了蒙古八旗和漢八旗,分別由蒙古族和漢族組成。其中,鑲黃、正黃、正白三旗被稱為「上三旗」,由清朝最高統治者直接控制,主要作為皇帝的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