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
公保是臺灣地區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全稱爲公教人員保險。該制度將政府機關和學校專任人員列爲納保對象,旨在爲這些人員提供社會保障。公保制度最早實施於1958年,最初僅涵蓋公務人員,隨後擴展到包括國小和國中教師。目前,公教人員保險由臺灣銀行負責承辦業務,其被保險人包括法定機關編制的有給專任人員、公立學校編制的有給專任教職員,以及依照《私立學校法》成立的私立學校有給專任教職員。
公教人員保險
公保是臺灣地區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全稱爲公教人員保險。該制度將政府機關和學校專任人員列爲納保對象,旨在爲這些人員提供社會保障。公保制度最早實施於1958年,最初僅涵蓋公務人員,隨後擴展到包括國小和國中教師。目前,公教人員保險由臺灣銀行負責承辦業務,其被保險人包括法定機關編制的有給專任人員、公立學校編制的有給專任教職員,以及依照《私立學校法》成立的私立學校有給專任教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