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個月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假期的期限通常為12個月。在這期間,職工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保持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如果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經過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確認,停工留薪期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也不得超過12個月。